在职场中,同事间因工作琐事产生摩擦并不罕见,但如何妥善处理后续引发的连锁反应,考验着各方智慧与法治素养。淄博高新区法院近期成功调解的一起关联案件,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动的范例。
一次争执,两起诉讼的连锁反应
2025年11月,某公司车间内,员工张某与李某因工作问题发生口角。争执升级后,张某情绪失控,拉扯李某致其倒地受伤,李某因此住院治疗七天。这起人身伤害事件,直接导致了第一起诉讼:李某向淄博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万余元。
然而,风波并未平息。李某出院后,并未返回工作岗位,并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,提出解除劳动关系,并申请了劳动仲裁。仲裁结果出炉后,公司方面对裁决不服,继而向同一法院提起了第二起诉讼。一场普通的同事争执,就这样演变为分别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的两起独立案件,分别由耿春雨和赵昕渝两位法官承办。
联合调解:法官协同的“1+1>2”效应
面对这两起事实同源、当事人高度重合的案件,如果按常规流程分别审理判决,不仅会增加张某、李某以及公司三方的诉讼负担,延长纠纷解决周期,还可能因为判决结果的不协调而引发新的矛盾。两位法官敏锐地意识到,孤立处理并非最优解。
于是,他们创新性地采取了联合调解的策略,决定共同前往涉案公司进行现场调解,目标是从根本上一次性化解所有矛盾。这种协同办案的方式,类似我们在处理复杂事务时寻求高效通道,旨在直达核心,避免程序冗余。他们的行动,体现了司法系统追求实质化解纠纷、减轻群众诉累的务实精神。
现场释法:厘清责任与定分止争
在公司现场,调解工作分头有序展开。针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,耿春雨法官仔细核验了李某提供的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各项单据,并结合其实际工资收入情况,向双方进行了清晰的法律阐释。他明确指出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张某因其过错行为导致李某受伤,理应承担赔偿责任,但赔偿范围必须合法且合理。法官逐项分析哪些诉求符合法律规定,哪些缺乏依据,通过耐心计算和解释,为双方确立了公平的协商基础。
与此同时,赵昕渝法官着手处理劳动争议。面对公司未为李某缴纳社保的事实,她直指要害: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,不可规避。公司负责人听后,承认自身法律意识不足,意识到了管理上的疏漏。两位法官如同默契的搭档,先分别与各方沟通,摸清真实诉求与底线,待时机成熟再组织三方面对面协商。
经过数小时细致入微的法律讲解和情绪疏导,原本对立的三方逐渐放下了最初的对抗心态。调解最终取得了突破性成果:两案在同一场合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。张某当场向李某支付了人身损害赔偿款项;公司则同意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,李某亦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。所有协议当场签署并开始履行。
延伸服务:送法进企与源头治理
纠纷解决后,两位法官的工作并未止步于“案结”。他们趁此机会,就企业如何规范用工管理、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等问题,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指导,帮助企业识别并堵住管理漏洞,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风险。这一步,将单纯的案件处理提升到了社会治理和普法教育的层面。
此次两起关联纠纷的成功化解,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司法实践中的一次精彩应用。通过法官的联合调解与主动延伸服务,实现了“案结、事了、人和”的多赢局面,有效避免了“一案结而另案起”的连锁反应,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。
淄博高新区法院表示,将以此次案件为契机,进一步总结“联合调解+送法进企”的有效经验,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。未来计划建立健全针对涉企案件的快速响应与联动调解机制,并常态化开展“送法进企”活动,从源头上助力减少矛盾纠纷,为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。